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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八条人才新政集聚创新力量
www.chrdc.cn   2016年08月15日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推动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股权投资支持人才创业和科技创新

  重点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优先纳入“江海英才计划”

  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成果转化收益90%以上归个人

  全力推进财政性资金“拨改投”,在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最高可享5000万元资金扶持;市区企业全职引进重点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优先纳入“江海英才计划”接受资助;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成果转化收益90%以上归个人……近日,南通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拿出八条新政大力度集聚人才,打造长三角北翼人才高地。

  据了解,该市“十二五”期间人才集聚持续加快,中国工程院院士欧进萍、王复明、美国科学院新科院士邓兴旺等来通创办企业,46位院士在通建立院士工作站,先后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20人,入选省“双创计划”211人、省“双创博士”171名、市“江海英才计划”251名,南通区域人才综合竞争力保持江苏江北第一。高端人才引领创新发展成效明显,但仍存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精尖”人才不足;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用人主体的内生动力不强等问题。同时在引才聚才方面,更面临着苏州、上海等周边先进城市“虹吸效应”的挑战。新出台的八条新政,正是在充分借鉴周边省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推出的。

  此次八条新政着重体现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企业主体的政策功能和角色定位,尤其注重激发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和发挥企业用人主体的作用,高度聚焦人才引进、创业扶持、体制机制、使用评价、人才服务等重点环节,更加聚焦重点产业,更加体现集成支持、内外并举,许多政策的优惠程度位于国内前列。

  人才新政鲜明提出要深入推进人才国际化战略,鼓励市区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经认定后由市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新资助;对经认定的海外人才工作站,根据其提供的服务内容、数量和质量情况,给予每家每年10—30万元的补贴。

  新政力求形成财政资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等各类要素资本的集成支持体系。在继续加大对人才项目引进扶持力度的基础上,推行财政性资金“拨改投”模式,积极推动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人才创业和科技创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以参股、跟投等形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初创企业。对来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最高可获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或由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给予的最高5000万元股权投资。

  同时,南通市还实施创业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小微创业贷”,并对单笔600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给予70%的风险补偿。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创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补偿,单个投资项目最高补偿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最高补偿600万元。鼓励和吸引专业管理团队和机构来通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投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投资基金,由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给予不超过20%的配套投资。

  在注重引进外来人才的同时,新政提出对科技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青年大学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等创业“新四军”,放宽人才计划申报条件。对自主申报入选两院院士和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对象,最高给予人才本人200万元奖励;入选南通市高层次人才“226”培养工程的对象,培养周期内给予重点资助。

  为激励企业对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积极性,新政提出对企业高薪引进的各类紧缺型、实用型和高技能人才,放宽学历、职称等限制,优先列入人才计划支持,享受每人最高100万元的创新资助。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将给予高薪补助;引进外国专家获得省级以上项目支持的,给予引智企业1∶1配套支持。

  新政明确提出,鼓励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5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在原单位同等享受职称、社保待遇,对于成果转化收益,按照不低于9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真正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让创新人才实现“名利双收”。

  新政还将推行“江海英才一卡通”服务,按照层级,凭卡享受住房、医疗、津贴、子女入学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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